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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行政系统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表时间:2022-07-21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现将司法行政系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2722(星期五)9:00-17:00

注意:为避免等待时间过长,请按照报考职位审核时间安排到达指定地点,具体如下:

日期

时间段

职位代码

2022年    7月22日     (星期五)

9:00--10:00

013001—013003

10:00--11:00

013004—013006

11:00--12:00

013007—013009

14:00--15:00

013010—013011

15:00--16:00

013012—013014

16:00--17:00

013015—013016

(二)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三楼第三会议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26号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国籍、年龄证明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用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主修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归国人员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加分材料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加分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其中,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本人、父母一方能佐证其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簿及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四)其他材料

1.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体能测评合格通知单。

2.所有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由本人签字捺印的《符合报考条件保证书》(样式见附件1);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收到招录机关的通知短信后及时回复。因联系电话不畅通、不按时提交材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及时向招录机关递交书面放弃声明(样式见附件2。凡未在规定时间向招录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中明确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各招录机关及时通知报考者。报考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三)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当天请佩戴口罩,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可提交材料。

(四)一般情况下,考生应本人亲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

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场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1.委托他人代为提交、领取资格复审材料。委托代理人应出具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居住地均在外省的考生,因疫情、路途遥远等情况不能到场的,可致电工作人员按程序开展线上资格复审,联系方式附后。

(五)集中复审结束后报考者可领取资格复审材料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焦鸿飞(0951-4116410)

附件:1.符合报考条件证书.doc

      2.放弃申明样本.doc

3.授权委托书.doc

4.如期毕业承诺书.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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