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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司法行政工作篇:砥砺奋进普法路 法治引领谱新篇
发表时间:2022-10-2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十八大以来,吴忠市司法局始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项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吴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推行“三项制度”法治政府有新突破

探索建立“1+3+2+6+1”工作模式,实现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可操作、可规范、可监督、可追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审核要点等内容,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班;组织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参加网络学习和考试,累计培训2000余人,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政、执法为民理念。抓实监督检查,采取“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的形式指导推进工作,选树20个单位作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将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和法治建设督察计划,推动问题整改见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其中8本优秀案例被自治区评定为典型案例,约占全区三分之一,吴忠市被自治区命名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化解争议有新渠道

不断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印发《吴忠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行政复议职能统一由政府集中行使,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规范畅通的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现场制备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为群众现场办理复议申请手续,对于缺少资料的复议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路,减少群众复议时间成本。畅通行政复议通道,对审查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和范围的复议申请,做到有案必立、应立尽立,充分保障群众行政复议权益。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延伸至立案审查前、复议审理中、复议决定送达后,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其中6件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撤回率30%。源头把控减少行政复议发生率。通过行政复议受理、审理情况分析,及时查找行政行为复议率发生较高的领域、复议纠错率较高的行政行为,及时与部门沟通座谈,查找问题所在,提出整改建议,以复议督促行政执法规范化,以行政执法规范化减轻行政复议受理压力。2022年上半年工伤认定领域受理案件由去年的7件,下降至3件,下降率57%。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新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全域覆盖。按照“全”“便”“导”的服务目标,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69个,实体平台覆盖率100%。建成“吴忠法宝”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在线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三方视频人民调解、“面对面”法律咨询等服务。实现热线24小时响应机制,法律服务365天“不打烊”,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0余件。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在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试核准、司法助理员招录、推荐公证员任职资格培训等方面,优先向法律服务资源较少的县区、乡镇倾斜。从发达地区引进律师事务所到吴忠市开办分支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量。统筹市、县(区)法律服务资源,13个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直接联系帮扶法律服务人员较少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发力。以解决农村和偏远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为重点,率先在全区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行公共法律服务“1335工作模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和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提供预约、上门和定制化等服务,主动对接金积工业园区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企业和职工提供精准化服务。建成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6家,提供法律咨询、讲座、宣传等服务200余次。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农民工案件630件,挽回经济损失650余万元。开展抗疫法律服务和法治体检,落实“百所联百会”机制,先后为企业审查合同5000余件,代理案件136件。

坚持“调解为民”多元纠纷化解有新亮点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形成调解员、村(居)民小组、乡镇调委会、行业专业型调委会四级预警网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建设,创建利通区“王兰花家庭纠纷调解热心小组”、同心“老马”等个人调解工作室。实行首问责任制,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制度建设标准,统一业务建设标准,统一“一站式”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从而使各级调解委员会及“一站式”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使调解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截至目前,吴忠市已建成5个县级,51个乡镇级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形成了纵向覆盖县(市、区)乡村三级,横向渗透多领域、多行业以及社会管理诸多方面的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就出现在哪里”的目标。近年来,吴忠市人民调解“四张网”经验在全区推广,建成五星级司法所47个,年均调解矛盾纠纷400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97%。

压实普法责任全民普法有新格局

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并每年组织修订完善,建立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以案释法制度、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凝聚了普法工作合力,形成全员普法新格局。“广场说法˙一周一法”、宪法法律等“五进”宗教场所活动、“法在身边”吴忠微普法节目等创新做法充分体现了普法责任制落实。全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建立吴忠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现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吴忠市“1365+N”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模式、“小白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特色做法在全国全区交流。在全区率先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累计培训法律明白人5.6万人,培养骨干3042人,带动了农村群众学法用法。法治宣传形式更加丰富。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宣传形式多样,“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扫黑除恶 法治同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主题活动紧贴重点任务,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律法规有奖答题、以案普法、普法微视频等活动日常化,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县(市、区)有主题公园、乡村(社区)有宣传阵地,吴忠市被评为“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有新局面

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在全区率先实现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制定印发《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每年定期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地社区矫正工作中突出问题、重大案件,在机制上初步形成了“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机构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全部挂牌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整合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派驻警察和辅助人员3支力量,全市社区矫正队伍更具活力。通过每年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案卷评查和岗位练兵等活动,工作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实战能力基本形成。建成市、县两级社区矫正信息指挥中心和司法所“数字矫正室”,坚持每天通过查看实时位置、行动轨迹、活动范围开展网上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处置,打造出对社区矫正对象全方位动态监管的“电子围墙”模式。社会参与程度更加广泛。将社区矫正法宣传列入全市“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和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加大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先试先行,通过项目委托社会组织的方式每年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巡回讲座活动,引导和推进各地以“打包”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项目。教育矫正质量显著提高。坚持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相结合,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和个别化矫正原则,努力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无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事件和重大刑事犯罪发生。“四色分级管理”模式和构建的“12345”工作机制在全区交流,吴忠市司法局被表彰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

坚持政治引领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根据好干部标准及“四铁”干部要求,大力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培养”工程,采取紧盯目标‘选’,分类储备打基础;精准施策‘育’,注重培养强筋骨;树好导向‘用’,择优而任激活力;强化监督‘管’,严管厚爱促成长等四项措施“选苗、育苗、壮苗、护苗”,促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了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有效推动队伍建设持续向优向强,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全市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人才保障。局机关先后调整任用干部16人次,晋升职级25人次,干部平均年龄由2019年的43岁降低至目前的41岁,有效激活了干部队伍“一池春水”。建立律师行业党建“双同双培双联”机制,实现党建工作深度嵌入律所治理体系,2家律所党支部先后获得“全国律师行业、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单位”等荣誉称号。创成五星级党支部1个、三星级5个。律师队伍中有市党代表1名,两级人大代表6名,两级政协委员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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