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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行政工作这五年
发表时间:2022-06-2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认真履行新时代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统筹推进法治宁夏建设各领域工作,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加强

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建立“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7+2”形式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进一步牢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坚决。

政治担当更加有力。出台《关于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重大事项报告清单,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政治巡察,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机关党建更有成效。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党建“五项制度”,扎实推进“抓基层打基础”“抓书记书记抓”两项重点工作和“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命名110个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六个指数”党建工作经验在全区借鉴推广。司法厅被确定为自治区模范机关创建推进会观摩点,被命名为区直机关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

行业党建更加牢固率先在全国实现了省市级律师行业党委全覆盖,实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统领示范党组织培树工程,培树10家律所示范党组织,全区72家律师事务所实现管党建与管所务“双管合一”、党组织班子和所务管理层交叉任职,支部书记和律所主任一肩挑比例达66%以上,1309名党员律师全部纳入组织管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连续三年在自治区相关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全面依法治区富有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的职责,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系统谋划推进法治建设。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到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内容,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选聘15名专家学者担任依法治区办决策咨询专家。成功试点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法治为民五件实事”工作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刊载报道。协调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自治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三合一”工作机制,有关经验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办专刊推广。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银川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组织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整改情况“回头看”,配合完成了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对宁夏的实地督察。

协同发力推进基层治理。推动出台自治区党委基层治理“1+6”政策文件,筹备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基层治理考核、督查,协调将基层治理纳入全区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和年度督查计划,建立工作进展季报告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成标准化司法所128个,深入推动司法所职能融入基层治理。

周密部署推进全面清理。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共清理了地方性法规266件、政府规章20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285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897件,有效解决了与上位法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切实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

精准施策推进法治宣传。普法“四清单一办法”经验纳入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宁夏司法厅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组织开展“十百千万”律师宣讲民法典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2万名,全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90%,建成不同类型法治文化基地203个,其中自治区示范点10个。永宁县原隆村等8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服务大局作用有效彰显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行政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在全区建立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立法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聚焦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十大工程项目”“四大提升行动”等重大战略。推动出台全国首部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推动出台全国首部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全面推动国家三孩政策落地落实。累计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10件、政府规章89件,废止地方性法规7件、政府规章29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66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86件,为善治奠定良法根基。

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建立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制定《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制定并全面落实《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建成并运行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入开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有力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5个清单”做法作为改革试点制度性成果在全区推广。审核公布自治区本级81家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委派法律顾问为自治区政府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59件次,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自治区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80项,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备案审查和行政复议改革进一步深化。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核,建立司法厅立法专家库和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严格审查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及五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持一致。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自治区“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全覆盖,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示范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

刑事执行效能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八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监狱内部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开展“六规范三公开两提升”活动,有力规范监狱执法工作。搭建罪犯“云会见”系统,开展远程视频会见1500余人次。全面推行全国统一戒毒模式,戒毒场所“四区五中心”规范设置运行。实施“个十百千”工程,丰富社区戒毒(康复)形式载体,提升教育矫治效果。始终将监所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以“高于平时、严于地方”的防控措施,全面执行封闭式管理,不断完善防控机制、优化防控措施,全力确保全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疫情“零感染”。全面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区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23个市县成立了社区矫正机构。联合18个厅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率达到100%

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搭建“智慧法律服务调度管理平台”,被《法治日报》评为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率先在全国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组织广大律师为葡萄酒产区、银西高铁建设项目和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十大工程项目、中阿博览会提供高效法律服务,组织195家律师事务所与326家商会开展结对联建,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由48项扩大到70项12项利企便民措施深受好评。将全区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五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509件,为91715名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2亿元,石嘴山市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实施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率先在全国实现法考基地全覆盖,4100余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深化“塞上枫桥”调解品牌创建,织密城市、农村、内部单位、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四张网”,建立警调诉调访调衔接机制,出台防范“命案”风险11条措施,建成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221个,设立各类调解组织3868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万余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万件,95%以上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3次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成功承办司法部在银川市召开的全国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论坛,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四张网”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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