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宁夏“四办”公证服务便民有温度有速度
发表时间:2022-05-1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年来,宁夏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深化公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公证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公证质量和公信力建设,公证机构活力不断增强,公证服务供给总量、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深化改革“创新办”。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党委编办、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公证体制机制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强化公益属性、激发机构活力为目标,以部门协同、创新驱动为支撑,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进一步巩固深化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成果促进了公证机构业务工作的创新发展。加强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确定7个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试点机构,办理网页、手机APP、购买侵权产品、侵权影像制品取证、侵权现场拍照(摄像)等证据保全类公证业务,为当事人固定了大量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证据。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成效初显,全区2家试点机构累计办理参与送达诉讼文书7.5万件,排期开庭3.6万件次,参与调解0.5万件,送达执行文书2.3万件,公证职能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有机衔接,推动了社会解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告知承诺“简单办”。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选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获取难度较大的公证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群众签署书面承诺,公证机构结合“大数据查询+线下调查”落实实质审查,实现“无证明”出证。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把申办公证的条件、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办理期限等一次性明确告知办事群众,避免群众多跑路。推行首问负责制,在窗口接待中实行首次接待当事人的公证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全程服务至公证办理完毕,杜绝“推、绕、拖”等情形,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便民服务“舒心办”。在公证机构推行预约办证、节假日轮值、延时代办缩短时限等举措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一般事务性委托、声明以及一般证明性公证事项,部分公证机构已做到等可取;对确有需要或出行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截至目前,共为当事人上门办证1300余次。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印发《降低居民房产继承遗赠和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涉及居民房产继承、遗赠公证服务事项收费标准降低50%,对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收费减免比例不低于50%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和标的额2000元及以下的小额存款继承公证实行免费。推进服务资源跨区域有序流动,鼓励市域公证机构通过对口援建、交流培训等形式支持县域公证机构发展,支持县域公证机构将公证法律服务资源向乡镇延伸。截至目前,已有6家市域公证机构对口援建7家县域公证机构,县域公证机构已设立89个乡镇公证联络站(点),群众就近获取、均等享受优质公证服务的需求得到满足。

创新服务“便捷办”。在已确定的首批48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基础上,大幅扩容服务项目,将群众经常办理的婚姻状况、纳税证明等22个公证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范围,服务事项增加至70个,增幅45.8%。在全区推广运用在线公证服务模式,配备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硬件设施夯实在线公证服务基础。市级公证机构与宁夏政务平台、“我的宁夏”对接,开通微信公众号、公证云、微信城市服务、微公证小程序、“零接触”等平台,实现4项“跨省通办”、22项高频公证事项“线上办、网上办、马上办”。截至目前,已有4家公证机构具备在线解答咨询、受理公证业务、审核证明材料、邮寄送达公证文书、电子公证书等功能,办理公证1000余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t20220519_3505768_wa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