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厅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积极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服装,切实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促进规范执法。先后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理顺执法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顶层建设。多次深入全区各市县调研督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配备执法装备、记录执法过程,完善执法队伍建设等“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调研,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走深走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2.7万余件行政处罚案卷从主体、程序、事实、证据、定性,及适用法律、处罚、执行、文书规范、装订等多方面,开展“交叉互评、集中评审”式的评查,集中评选优秀案例和不合格案例,通过以案促改,逐渐改善以往行政处罚“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案卷”的观念,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推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审核公布81个自治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进一步推进我区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加强和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作用。印发行政执法协调小组动态4期,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加大全区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指导力度,对证件管理、服装统一、监督平台推广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反馈。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得到较大改善,各类违法行政行为明显减少。
二是统一证件服装,树立执法权威。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做好全区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清理工作,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精选制证第三方、报备审核样证,在保障新式执法证件制作样式内容高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于2021年6月30日全面启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样式更换工作,11月25日举行全区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颁发仪式,完成了我区首批6个执法领域4439个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新式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编码规范执法编号,增设电子二维码,增加辨识度,通过二维码识别即可核验执法人员身份和证件有效期。宁夏电视台、新华社、法治日报、宁夏日报、学习强国、人民法治等多家媒体纷纷进行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同时,与行政执法证件更换工作同步出台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为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统一服装做好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和措施保障,积极推进宁夏地区行政执法服装换发工作。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服装的统一,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规范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也标志着我区行政执法迈上新台阶。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督效能。积极升级整合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服务和基础信息管理四大系统,为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网上办案平台,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通过增设链接,打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间的“壁垒”,实现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网上考试、网上发证等功能。不断优化完善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切实发挥平台线上实时录入案件、线上开展执法监督及执法证件线上办理等作用。积极与政府办公厅“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各区属单位协调对接,努力实现各单位执法数据互联互通,扩展信息数据共享渠道。积极对接自治区检察院,增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接入端口、权限,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现已接入各级检察院23家。全面推广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积极开发移动端执法APP,在全区2个地区6个部门试点使用行政执法终端APP,以点带面在全区推广使用。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截至目前,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累计接入行政执法主体891家(含接入的检察院)、录入执法人员1万余人、执法案件1万余件。通过监督平台的不断优化完善,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执法机关执法行为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促进执法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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