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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加大公开力度,打造阳光司法

(一)做好法治建设重点规划信息公开。在司法厅门户网站专栏公开法治宁夏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主动公开法治建设相关重点规划信息,以规划信息公开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强重大预决策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重大预决策公开专栏集中展示行政决策预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事项,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及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开。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0〕37号)要求,对律师执业、公证审批、法律援助申请、基层法律服务考核、人民调解动态、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相关工作及机构人员信息进行公开。

(四)有序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聚焦群众关注关切,在9月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公众开放系列活动,拓宽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二、优化便民举措,提升公开质效

(一)持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围绕重点加强解读。牢牢把握推动司法行政改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六保”工作、“六稳”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点工作,做好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凡是面向公众的政策性文件均要解读,且图示图解比例不应低于50%。努力提高政策解读效果。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单位(处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两微一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舆论。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对依法应予公开的内容,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当出现申请的信息依规定不予公开、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等情形,应从申请人实际出发,视情况增加便民答复内容,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务公开服务。

  (三)加强对公众关切问题互动回应。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收集和回应能力,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将回应效果作为重要衡量标准,持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杜绝不管不顾放任舆论发酵、自说自话回避舆论焦点、空话套话引发舆论热议等现象发生。要提高门户网站留言板或领导信箱回复质量,增强服务意识,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

三、抓好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做好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将本单位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及时转载中央及有关部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文件,发挥集群效应,增强传播能力。不断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二)用好“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对正在运行使用的要在国办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履行备案程序。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意见征集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网络互联互通的优势,实现各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功能优化融合,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将司法行政声音及时、准确、生动地传递给公众。

(三)加强宁夏法律服务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定期维护宁夏法律服务网,做好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相关信息更新管理。持续提升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热线平台运行管理,做好工单查询、管理、知识库更新等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加大值班律师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民、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通过双号并行,积极配合自治区“12345”综合服务热线平台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认真抓好本单位政务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抓好教育培训。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普法范围、列入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通过干部网络授课、外出学习等方式,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能力。

(三)加强考核监督。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对本系统、本单位政务公开推进、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关于《自治区司法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政策实施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0951-4113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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