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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宁夏司法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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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开]

宁司函〔2021〕41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次会议  

第9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民政厅:  

现就民建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开展社区治理示范区建设,提高城市宜居环境质量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通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有效解决村(社区)群众之间的纠纷矛盾,将社会矛盾化解于无形,实现基层安定和谐,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8年6月,自治区司法厅出台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文件实施以来,律师运用自身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困惑和难题,引导基层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搭建平台,基本建成覆盖乡镇(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目前,全区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43个,其中158个实现了3(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X“一站式”法律服务;建成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809个,全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平台建成率、覆盖率实现了100%。大力发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开发“宁夏掌上12348”APP,打通“我的宁夏”APP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各地以智能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创新,通过法律服务机器人、互联网无人律所、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视频调解”等载体,向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强化措施,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司法厅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区2809个村(社区)均配备一名以律师为主要力量的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普遍建立微信群,解决乡村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制定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指引等配套制度措施,并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作为律师评先选优的标准之一。工作开展以来,全区近1千名律师建立2千多个微信群,为2千多个村(社区)的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2.5万余件(通过微信解答约1.5万件),制定修改村规民约等1千余件,化解矛盾纠纷1万余件。  

三是化解纠纷,发挥农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依托人民调解“四张网”,按照超前预防、超前布置、超前介入、超前化解原则,坚持村居(社区)每周一次、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县(市、区)每月一次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纠纷化解流程管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多项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多部门协调联动,为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宁司通〔2018〕85号)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参考外省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际,形成《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通过积极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党支部结对”活动、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和完善互联网+村(居)法律顾问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促进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722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411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