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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宁司函〔2020〕57号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自治区政协
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3号提案答复的函
吕玉兰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的遵纪守法和权利责任意识,不仅是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全区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聚焦服务大局,牢牢把握青少年这个“未来多数”,制定长期规划安排,广泛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创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机制,普治并举,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涵不断丰富,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青少年法律意识、守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对于提案中提出的对策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地学习和研究,认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结合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和司法厅职能工作,予以借鉴和吸纳。
一、加强顶层设计,切实压紧夯实青少年普法责任
一是高标准规划青少年普法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的“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要求,将青少年普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指导自治区检察院、教育厅、公安厅、团委、妇联等涉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制定普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要求,加强统筹协调,以点带面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点上辐射、在面上展开。二是聚焦青少年责任落实。在年度普法要点中,明确青少年普法的任务和措施,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年度普法重点修订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内容、责任、措施、标准、考核办法),确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位。三是强化青少年普法督导检查。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督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终期验收,深入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法治文化基地和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工作,并把青少年普法工作纳入“七五”普法验收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标准,把指导、调研、督导、验收相结合,着力推动青少年普法各项工作全面扎实落实。
二、构建普法机制,不断强化学校的主阵地作用
一是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发挥课堂教育作用。全区普通中小学都开设《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高等学校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选修课和法治讲座,通过“云校家”“宁夏青少年法治安全”等教育教学平台,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育人教学的全过程。二是打造高质量的法治课教师队伍。依托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和区外高校的师资力量,开展全区青少年法治教师培训工作,法治课教师培训率达88%。遴选公布“中小学法治名师”名单,高校、法院检察院互派两批次法学教师、法官检察官授课挂职。先后组织编写印发了《校方责任保险理赔案例汇编》《青少年法治教师培训教材》《教育相关的法律汇编》6个教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在驱动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聘请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法治志愿者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各级检察长都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治副校长深度参与校园治理和青少年普法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以上普法宣传活动。四是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院、系)创建活动。在首批51个依法治校示范校(院、系)创建的基础上,精选10所学校开展深度创建,选树2个自治区“法律进学校”示范点,以依法治校示范校、“法律进学校”示范点为引领,促进各地各级学校完善法治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改进法治课教学方式,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三、坚持普治并举,夯实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法治基础
一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妇联开展《宁夏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地方家庭教育,促进法治教育融入家庭教育;自治区团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青少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氛围。二是加大校园依法治理力度。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常态化专项工作机制,公安系统持续强化校园周边“高峰岗”“护学岗”“巡逻防控”等勤务工作,组织开展开学季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村地区“一老一小”安全防护活动、校园食品安全、周边环境等专项治理,以依法治理、专项治理,切实保障校园师生法治安全。三是强化青少年服务与普法融合。以“团干部+社工+志愿者”帮扶模式开展特需关爱青少年帮扶行动,积极向帮扶对象及其家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开展“把爱带回家”特别关爱行动,通过集中家访、家教家风讲座进社区、一对一帮扶等活动,服务青少年权益保护;运用12355青少年服务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面向广大青少年进行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就业创业等服务,每年接受咨询服务达1万人次;在全区组建了宁夏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队,对妇女儿童实行点援制,办理青少年法律年援助案件3268件,让青少年在法律服务中强化法治意识。
四、加强普法联动,营造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青少年普法品牌建设。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自治区检察院巡讲团深入全区1779所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开展宣讲,覆盖率达100%,发放法治宣传册17万余册,受众达85万余。连续五年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宁夏赛区活动,200余万名学生参与活动,2019年获得全国竞赛团体一等奖。二是强化“法律进校园”工作力度。针对中小学生各年龄段的认知程度和兴趣点,突出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交通、消防、安全、反家暴、禁毒、国防、食品、网络、消费等专题教育,检察官、公安民警、普法志愿者深入校园,有针对性地开设法治课、设置宣传栏、组织法治安全知识竞赛、编排反校园欺凌情景剧、手抄报等,通过PPT演示、视频播放、现场体验、互动游戏等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黄赌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反欺凌、反暴力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拓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渠道。以家庭为切入点,以家庭为对象,先后开展了“青春伴成长、家长大讲堂”“我与父母同学法”“小手拉大手”“爱润万家·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宣讲等系列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家庭普法教育作用。在全区90%以上的学校、70%以上的居民小区设立固定式法治宣传专栏,在KTV、网吧开机登录界面、桌面屏保统一设置禁毒法治公益广告,在公交车和学校开放免费wifi,推送法治公益广告,全方位拓展青少年普法渠道。
五、创新普法形式,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七五”普法以来,自治区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设青少年法治文化基地10个,选树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文化基地示范点2个,各地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推进,实现青少年法治文化自治区示范点、地级市综合教育实践基地、县级法治文化阵地、学校法治文化元素全覆盖,创作青少年法治宣传文化产品《唤醒》《我真的不是在和你开玩笑》等100余部并开展公益巡演,在青少年群体和学校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二是强化青少年以案释法工作。出台《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工作机制,检法等20多个单位(部门)编印《以案释法》读本,全区在媒体开设“以案释法”专栏92个,发布涉青少年案例1000余例,集中曝光涉及学生交通违法和事故等案例。建立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把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件作为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的重点,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青少年普法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创新青少年媒体普法。宣传、网信、司法行政部门、宁报集团、宁夏广播电视总台等联合下发公益普法工作方案,将青少年法治宣传作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媒体普法。以“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为核心的区、市、县新媒体普法矩阵群,关注人数达15万人,累计发布青少年普法信息、典型案例等1000余条;打造了“童声说法”“法润银川”等一批青少年普法品牌;创作青少年普法微电影、微动漫等普法产品100余个。每年组织开展宪法等主题网络法律知识竞答活动,青少年参与人数达100余万人次,青少年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明显增强。
2021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自治区司法厅将以“八五”普法为契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放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提高我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感谢您对我区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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