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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宁司函〔2020〕47号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2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需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建议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4月28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宁党办〔2018〕37号);2020年4月14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0〕21号)。两个纲领性文件出台以来,我区高标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网络,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一是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窗口服务“一站式”。截至目前,建成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43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809个,全区三级实体平台建成率和覆盖率达到100%。推行“3(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x(人民调解、公证、仲裁)”业务进驻实体平台,为群众打造“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超市。二是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网络平台“一网通”。2018年2月9日,“12348宁夏法网”正式上线运行,拉开了我区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的序幕。以网络平台为统领,开发“宁夏掌上12348”APP及微信公众号,打通“我的宁夏”APP公共法律服务专区,连接分布在市县的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群众可通过多种途径查找法律服务内容、寻求法律咨询、办理相关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知晓率。三是加快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档升级,实现热线平台“一号通”。2017年12月28日完成升级改造,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自治区统筹、“一号受理”,建立热线平台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110”指挥中心、“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等联动机制,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2019年起,热线平台提供365天“不打烊”的服务,成为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矛盾调解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法律服务咨询平台。热线平台自开通以来,共接听解答咨询227924次,群众满意率达98.8%。
二、关于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建议
一是强化措施,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自治区司法厅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区2809个村(社区)均配备一名以律师为主要力量的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普遍建立微信群,解决乡村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制定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指引等配套制度措施,并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作为律师评先选优的标准之一。工作开展以来,全区近1千名律师建立2千多个微信群,为2千多个村(社区)的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2.5万余件(通过微信解答约1.5万件),制定修改村规民约等1千余件,化解矛盾纠纷1万余件。二是健全配套措施,解决法律服务资源缺乏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法律服务资源缺乏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鼓励支持规模较大、社会形象好的律师事务所到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区)设立分所,适当调整C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申请律师执业区域,建立对口帮扶服务机制,为律师资源缺乏地区的村(社区)提供有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保障。三是着眼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以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为重点,着眼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消除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盲区,不断提高城乡间、区域间、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程度。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保障对象,推动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扩大到低收入群体。缩小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差距,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重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有步骤、分阶段推动法律服务规划、管理政策、项目投入等。鼓励和引导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开设分支机构等形式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
三、关于公共法律服务推广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不高的问题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公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自治区司法厅多措并举,有效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推广工作。在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推广“宁夏掌上12348”APP及微信公众号,引导前来咨询的群众关注“12348”宁夏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向广大群众发放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可以通过“12348”宁夏法网、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关注宁夏法网微信公众号、进入“我的宁夏”APP法律服务专区等途径进行法律咨询。以智能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创新,银川市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石嘴山市法律服务机器人、同心县互联网无人律所等构建了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制作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微动漫和宣传短片,让更多群众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进行宣传,今年以来,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被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报道10篇,司法部官网报道4篇,法制日报报道3篇,《学习强国》报道4篇。《宁夏日报》连续刊发5篇专题,法治周刊整版刊发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过以上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普及到千家万户,让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深入人心。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纳入自治区公共服务范畴,加大政策引导,着力解决城乡、区域间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合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特色化、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服务,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新的贡献。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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