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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宁司函〔2020〕28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8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团委:
现就马丽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未成年人“防护网”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未成年人“防护网”建设,是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项民心工程。它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和根本利益,培养和造就新世纪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防护网”建设,将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写入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6〕26号),并安排到司法厅各项业务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式,不断推进“法律进校园”、法律服务、涉罪未成年人矫治等工作深入开展。对于提案中提出的对策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认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结合部署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予以借鉴和吸纳。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意识
一是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好法治课,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指导全区教育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计划,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过程,在全区普通中小学全面开设《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高等学校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通过教育教学平台、互联网宣传渠道等,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讲法律故事比赛、模拟法庭大赛、法治手抄报比赛等活动,努力发挥好银川市金凤区丰登学校、唐徕中学西校区、石嘴山市第四中学、固原回中等法治教育基地作用,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趣味性。协调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大赛宁夏区比赛,扩大青少年学生普法的覆盖面和有效性。指导编写符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案例读本,教师和学校依法治理的培训教材,扎实推进精准普法。
二是实施法治课教师法律培训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全区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培训计划,自治区教育厅联合自治区司法厅,与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和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四方合作共建了两个“宁夏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和师资培训基地”,依托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宁夏大学政法学院的师资力量,承担了全区中小学法治课教师的培训、教材编写、课题研究、竞赛组织等任务。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教师学新法提升培训班”,为全区每所中小学校至少培训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法治课教师,法治课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总计354.7万元,培训人员达到1500人;建立自治区法治教师人才库,遴选出66名“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课题研究,指导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扎实推进。
三是多方联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各普法责任单位修订普法“四清单一办法”,明确要求各普法责任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辖区内各类学校与司法行政、公安、交通、卫生、食品监督、环保、禁毒委、法院、检察院、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协调联络机制,配齐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和食品安全法、禁毒法、环保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专项法律宣传,让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大众化、普及化,充分发挥“法律进校园”活动的作用。各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结合本地特点和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深入乡村、街道社区、集贸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传媒,大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区开展“爱在金秋·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举办反对家庭暴力、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等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增强依法维权意识。2018年以来,全区开展工作各类普法宣传、讲座等活动共计4万余场,受教育群众和青少年约300万人次。
二、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不断提高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服务水平
一是扩展法律援助范围,强化特未成年人法律服务。近年来,通过不断扩大援助范围,拓展服务网络,完善服务措施,提高保障能力和提升案件质量等多项措施,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自治区人大于2017年9月,首次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将涉及婚姻家庭、未成年人等8种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我区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使未成年人也成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自2017年至2019年底,全区共办理包括未成年人各类法律年援助案件3268件,共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共计1200余万元。案件类型基本为: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的扶养费、健康权、继承权和机动车交通事故等纠纷;刑事案件主要为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
二是切实规范法律服务,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保障。在全区组建了宁夏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队,律师与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一助一结对”,将法律援助送到社区、乡村、工地、社保机构、狱所、信访部门,对妇女儿童实行点援制,让弱势群体特别是未成年人切身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全区各基层司法所从困难儿童入手,把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目前,全区共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868个,先后在党政机关、企业商会、校园等设立人民调解组织,52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基本覆盖了涉未成年人的婚姻家庭、学校等行业专业领域。宁夏女子监狱(未成年人管教所)积极探索监管、教育、改造新措施,在待遇上放宽,增加未成年犯亲属的接见次数,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病犯积极进行治疗,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组织律师集中解答法律咨询,及时提供援助服务,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
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水平,满足未成年人法律需求。按照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2018年,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区建成了宁夏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全时空的法律援助。27个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4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成,一村(居)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全覆盖。在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普遍设立妇女儿童窗口,积极推进援务公开,规范法律援助机构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对未成年人实行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简化程序等服务,使特需关爱青少年获取法律援助更为便捷,服务更加贴心。2019年8月起,将服务模式延申为7个工作日×16小时人工接线,夜间和节假日随时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2017年以来,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电话114261个,引导法律援助2144个,其中为儿童提供法律咨询近1200个,群众满意率98.0%。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个别市、县(区)和部门对落实普法责任制重视程度不够,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工作推进缓慢;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未成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较为单一,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运用和普及范围还不广;三是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帮扶工作还不够精准,工作创新不够。下一步,将努力克服不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着力推进旁听庭审、普法大宣讲、“你学法我送票游宁夏”、《民法典》学习宣传等活动,录制《以案释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节目在宁夏广播电台播放,努力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在“八五”普法中,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群体的普法工作,着力从创新普法形式、强化新媒体普法上下功夫,精准、高效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工作;三是推进《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开展业务培训,出台《“三台融合”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未成年人的机制体制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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