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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厅公布2026年度自治区本级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发表时间:2026-03-02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持续整治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宁夏司法厅统筹开展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及审查备案工作,于3月2日对自治区本级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进行了公示。

本次公示的自治区本级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5〕5号)有关要求,明确行政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比例、同一企业检查频次和可联合检查部门等内容,涵盖发展改革、教育、工信、公安、生态环境、民政、市场监管等33家检查主体,共146项检查事项,相较于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主要有三方面明显不同。

一是检查事项持续压减。清单制定及审查坚持“能合尽合”原则,形成可联合检查事项25项,将原有的192项行政检查事项压减至146项,压减检查事项46项,压减率约为24%,较比2025年174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减少28项,下降16%,检查事项进一步精简优化。

二是迎检成本进一步降低。严控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频次上限,除个别涉及安全生产及特殊行业的检查外,常规事项原则上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频次不超过4次,大力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切实降低企业迎检成本。

三是制度执行更加刚性。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依托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面推行线上制定及备案,检查计划从制定、审查、备案到公示,全流程线上完成,较比2025年,今年涉企检查计划提前近2个月完成公布,有效提升计划制定和备案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同时与“亮码入企检查”完成闭环,形成“无检查计划”无法生成“检查码”的刚性条件制约,为落实“亮码检查”机制提供有力支撑,有效强化涉企检查监督。

2026年,宁夏司法厅将以清单为抓手,督促各检查主体严格按照清单开展行政检查,严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清单外无合法依据的涉企检查一律不得开展,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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