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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擦亮法治政府建设“金字招牌”
发表时间:2024-09-03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这次到行政执法一线了解行政执法业务和动态,有利于积累行政执法实践经验。”近日,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选派行政执法监督员对长城中路街道辖区内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事前监督后,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员深有感触。

长城中路街道辖区内一绿化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抽取湖水浇灌周边绿地。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后预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在召开预处罚讨论会时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其执法程序、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执法过程中涉及专业领域的执法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行政执法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法治政府,一头连着企业百姓。近年来,我区强化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改革稳健前行,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责任更加明晰、执法效能逐步提高,让营商环境更优、法治环境更好、群众更加满意。

行政执法更透明高效,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

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宁夏万嘉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电梯安全,利用银川市规范行政执法小程序向该公司送达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表,指导企业整改发现的问题。“降低我们的迎检频率,可以腾出更多精力搞好经营。”执法监督部门抽查回访时,企业表示对此次执法满意。

“小程序不‘小’,发挥‘指挥棒’作用,一线工作实现项目化、清单化、规范化和智能化的全链条、全闭环管理,打通了工作落实的‘最后一米’。”宁夏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执法公信力提升,执法形象焕新,群众对执法工作更加理解支持。

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度,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自2023年11月宁夏司法厅牵头组织开展全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以来,宁夏司法厅督促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通过“起底式”自查评估,各行政执法部门“体检”出存在的问题,通过“系统性治疗”及时补齐短板弱项。目前,全区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了配套机制,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数据等信息已成为基本共识。

我区还从机制层面理顺监督职能,目前自治区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行政监督局印章,自治区本级及24个市、县(区)启用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或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全区673个行政执法部门明确了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27个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明确承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具体职能的机构,339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

优化细节,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给全区人社系统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画“标尺”、定“界限”。

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完善27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和及时纠正不予处罚、17项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减轻处罚机制,既对严重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查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为企业轻微违法行为提供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

让行政执法力度与温度并进。近年来,宁夏司法厅不断推动多领域包容免罚机制,督促指导自治区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和适用规则,截至今年7月,27个自治区本级行政执法部门明确了439项包容免罚事项,其中11个行政执法部门对128项包容免罚事项进行动态调整,适用包容免罚案件近2万件,自治区本级34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和适用规则,基本上覆盖关系民生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保障“同案同罚”。

优化细节,提升群众满意度,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推动执法更加精准化。

我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按照“一部门一清单”方式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全区共梳理问题898个,开展专项整治343起,通过“突出问题梳理+专项治理”方式,有效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执法公信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人民群众的“槽点”问题。

宁夏司法厅积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开放、包容、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针对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涉企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涉企执法推诿、执法不作为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有效解决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梳理问题清单、集中攻坚整治,推动253条自查问题全部清零,384件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逐案对表倒查,286件政务服务热线和信访投诉举报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逐个核查处理,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实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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