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记者从宁夏司法厅了解到,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我区开展新入职律师、实习律师到基层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帮助新入职律师、实习律师加快成长的同时,为基层法律服务一线充实更多专业法律人才。
据介绍,此次试点在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县和中卫市开展,采取“1+2”模式,即1名新入职律师带2名实习律师,分批开展。按照要求,新入职律师和实习律师要充分发挥律师工作专业优势和司法所法律服务实践优势,在司法所引导下,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辅助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效缓解基层法律专业人才资源紧张局面,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青年律师力量。
参与试点的律师事务所要将专业水平高、热心服务基层的新入职律师选出来、推出去。同时做好实习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的动员工作,并确保其到司法所实践锻炼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无缝衔接。参与试点工作的司法所要结合实际向参与实践锻炼的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确保其能安下心、留得住、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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