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安排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要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的重要指示贯穿始终,出台了“1+4”系列文件,部署全面推进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宁夏工作,这在宁夏历史上是第一次,对于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全会精神学习研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将全会精神尽快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在全系统全面知晓、入心入脑。
会议强调,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全会精神和“1+4”系列文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研究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见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立法保障,扎实做好《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办理,加快推动制定《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健全完善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
二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执法监督,指导监督全区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三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责任清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应知应会内容,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弘扬生态法治精神,建设生态法治文化。
四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服务,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法制审核,为自治区推进“六权”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会议要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有机结合,对标两次全会部署安排,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一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牢牢守住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为即将到来的双节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要切实守牢监管安全底线,加强监所内部管理、日常管理,不折不扣执行“乙类乙管”各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确保监所安全。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管控责任,严格执行定期报告、走访和外出审批监管等制度,防止脱管、漏管和再犯罪。
三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擦亮“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矛盾上行。重点做好旅游、交通、餐饮、住宿、医疗等行业法律咨询,为人民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四要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和应急联动机制,备足应急力量、装备和物资,做好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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