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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 让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意
发表时间:2023-04-11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参与地方立法途径,近日,自治区司法厅联合相关单位召开企业座谈会,征求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立法建议,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4家机动车维修单位、2家建筑工程单位等16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座谈会。

  会上,企业代表结合企业实际对《条例(草案)》相关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并就企业在清洁运输、柴油货车治理、机动车检验维修、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方面能够发挥的积极作用提出了很多可参考的立法建议。同时,对企业存在的困难、遇到的问题等与调研组进行深入交流。

  “打赢蓝天保卫战关系你我他,近年来,善道集团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大新能源车辆更新力度,推动绿色公共交通建设,希望在地方立法中,能够明确鼓励和支持新能源车发展,加大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倡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石嘴山市善道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道公交公司经理宋斌在参加立法企业座谈会时说。

  全区机动车保有量每年均持续增长,2022年全区汽车保有量达196.9万辆。其中,银川市汽车保有量突破“百万量级”,根据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分析,机动车等移动源尾气排放是宁夏PM2.5的主要来源。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是臭氧生成的重要前体物,因此,应当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尤其是从立法层面固化相关防治措施,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据介绍,《条例(草案)》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确定的2023立法工作计划中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旨在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为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立法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同志表示,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人民健康福祉,企业既是参与者,也是监督者。此次企业座谈会为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提供许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破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管难题开拓了思路。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认真总结、梳理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尽可能吸收到《条例(草案)》中来,让这部地方性法规能够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力,争取成为务实管用的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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