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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跟党初心 牢记青春使命 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
发表时间:2021-04-2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4月28日,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委员会。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王伟,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冯自保,司法厅党委委员、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明生,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大力出席大会,宁夏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位西北主持大会。来自全系统各级团组织优秀团员代表共88人参加了会议。



大会通过了《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次代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选举产生了9名同志组成的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委员会。会后召开了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会议选举,唐静同志当选为团委书记。新当选的团委书记唐静作了表态讲话。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王伟向出席大会的各位代表及奋战在一线的宁夏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团员青年致以诚挚的问候,并向大会的胜利召开和新当选的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委员会表示祝贺。他指出,近年来司法厅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工作取得很大进步,团员青年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发挥了生力军作用。特别是疫情期间,广大青年干警逆行坚守、冲锋在前的使命担当让全社会点赞。

王伟对今后的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委员会提出了几点要求:高举伟大旗帜,坚定信念跟党走;紧贴中心大局,青春建功新时代;夯实基层基础,凝心聚力开新局。要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聚焦先行区建设,围绕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区、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法治宁夏等方面发挥好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冯自保代表厅党委致辞,对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动“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而努力奋斗的关键时期,成立共青团宁夏司法行政系统委员会,对于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共青团事业发展、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司法行政系统“大发展”再立新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冯自保强调,全系统各级团组织要牢记使命任务,进一步提高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要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广大青年在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再立新功;要助力青年成长,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青年信赖的团干部队伍。



冯自保勉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团员青年要牢记使命,担当时代重任,积极投身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伟大实践,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使命、无愧于火热青春的辉煌业绩,并对全系统广大青年提出了四点希望:

——要有“自信人生二百年”的志气,树立远大理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中,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梦想中,在工作中实现人生理想、展现自我价值、成就一番事业,做新时代的有志青年。

——要有“学不成名誓不还”的执着,练就过硬本领。抓住青年黄金期,在学习实践上下真功夫、苦功夫,既多读有字之书,也多读无字之书,在学习中增长知识、锤炼品格,在工作中增长才干、练就本领,为司法行政事业贡献青春力量!

——要有“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担当,贡献青春力量。主动承担创新之责,敢于破除思维定式和条框束缚,在推进理念、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助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

——要有“胸中日月常新美”的境界,锻造高尚品德。主动加强品德修养,锤炼个人品德,提升社会公德,增强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诚信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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