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数据显示,我国的租房人数达2.2亿,占总人口的15.7%。如此庞大的群体,又涉及经济利益,各种权利,其中产生过的纠纷屡见不鲜。为了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对《民法典》进行了更新,从2021年开始,房东和租客都必须遵守新规则。
1房屋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说到这一点,我想很多租客都是笑开了花,租客被提前退租的事情在我们生活中也常有发生。例如,租客张三和房东李思签了一份租房合同,租期为一年。如果在租期内,李思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所有权发生了变化,但租约仍然有效,这意味着张三可以继续居住,李思和新房东无权要求他搬走。民法典中的这项新规定,对租客的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
2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如果房东想要出售已经出租的房子,他必须提前通知租客,同时租客有优先购买权。这里的“相同条件”主要包括购买价格,支付方式都是相同的情况。
但也有例外,即承租人不优先于房产共有人或房东的近亲属。如果房东的妹妹和租客出价一样,来购买房东的房子,那么则亲属有优先购买权,就算是租客的价格更高,也是这样,这里就考虑到了人为因素。
3租客有优先承租权
在房屋租赁时,都有租赁年限划分,而租赁到期后,就要考虑到是否续租,而如果房屋继续出租,而租客则有优先租赁权。其实,这一点也是很多房东愿意的,继续和之前的租客交易,更为简单方便,只要在合同到期前先与租客交流好,就可以继续续租,减少了很多的中间环节。
4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
在民法典中增加了“居住权”。居住权就是指对他人的房子具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比如如:张三的爸爸立遗嘱将房子由张三继承,但照顾张三爸爸的保姆阿姨具有居住权。而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进行出租。在居住权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之前,居住权都不会消失。所以,租房者在租房时一定要把重点关注这一点,从2021年起,他们将不能租到设立居住权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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