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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厅召开座谈会:协调解决法律服务资源缺乏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
发表时间:2020-09-09   来源: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快解决法律服务资源缺乏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精神,9月8日,司法厅在银川召开解决法律服务资源缺乏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协调座谈会,五市和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不足2.3人的13个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银川市律师协会会长,银川市有20名以上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以及司法厅相关处(局)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宁夏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任参加会议并讲话,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段怀忠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13个县(区)司法局提出律师资源不足的缺口数量,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可以提供的优惠政策,律师事务所提出通过设立分所、对口帮扶、定点支援等措施解决律师资源不足问题,以及应当依照市场规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大家表示,要认真领会协调座谈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解决法律服务资源缺乏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应有的力量。

 

 

座谈会强调,《意见》的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统筹协调设立分所和开展对口帮扶相关事宜,注重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制定相关措施,争取地方优惠政策;在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C证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审批中,依法依规、从快进行,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对业务开展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在设立分所时,要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的律师到分所执业,同时注意吸收该地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员到分所执业;采取实地调研、交流研讨、鼓励支持本所青年律师、实习律师到当地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等措施,确保设立分所、开展对口帮扶等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助力基层治理,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公共法律服务差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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