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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筑牢美丽新宁夏法治基石——宁夏近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发表时间:2020-07-28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划了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法治政府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对标中央要求,2016年6月,我区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将《纲要》设定的40项具体措施细化为78项,增加了41项效果指标,全面部署了今后五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彰显了我区政府自我革命、自我加压的坚定决心和魄力。

强化依法治区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加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党的领导,是事业的方向盘”。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委员会办公室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四个协调小组与各地各部门共同发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抓好关键少数,以责任促落实”。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示范创建是塑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样板。我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明确8个方面100项指标,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连续三年在全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树立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的典型示范。

“询事考言,循名责实”。督察考核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指挥棒。充分发挥督察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注重平时考核,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通过督察考核,切实传导压力、倒逼任务落实。

法治,是地方长治久安的根本,更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证。五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各地实际,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本质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治区(市、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全部成立,“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清单管理全面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法治宣传“遍地开花”,公共法律服务“全线贯通”,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全面实施,督察检查力度显著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

推进“简政放权” 

依法行政驶入“快车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我区把权力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大刀阔斧简政放权,推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放”。主抓公权运行“关键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审批。银川市行政审批“一个窗口、一枚公章”的改革做法走向全国,并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自治区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由812项精简为257项,减幅68.35%,5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零,市县区行政职权精简比率达40%。地方涉企收费项目和二级公路收费全部取消,成为全国12个无地方审批设立涉企收费的省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降成本促实体经济发展经验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为行政审批事后监督筑牢防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的实行,优化了营商环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动力。 

 “管”。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建立统一的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完成27个市、县(区)和33个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信息更新和数据汇聚。

编制“四级四同”政务服务清单目录,对3200多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三级四同”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对自治区本级23个部门964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调整,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

建立自治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服”。“宁愿自己多辛苦,不让群众多跑路”。我区政务服务全面提升质量和水平,成为市民与政府之间的“连心桥”,打造出独具宁夏特色的政务服务品牌。

“您好,请问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吗?”这是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每天接听电话时的第一句话。让群众足不出户解难题, 宁夏“12348”首当其冲,自2012年建立以来,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电话近12万余次,成为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的“百事通”。

“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开会议来议去”的现象没有了,代之以“一站式”限时办结的快捷程序。我区推行“不见面、马上办”政务服务模式,行政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五级网络贯通上走在了前列。上线运行“我的宁夏”APP,近700多个事项实现“指尖办”,3200多个事项开通“掌上查”,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可不见面办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连续三年在全国排名中上。

五年来,“放管服”改革给我区企业带来的红利实实在在,成绩有目共睹。优化营商环境“1+16”政策文件普遍落实,网上登记、电子营业执照、简易注销、名称自主申报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进,与过去相比,手续少了,证照办理时间大大缩减,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创业主体更多了。持续推进的投资审批、涉企收费等领域改革,以及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为企业发展营造了更优市场环境。我区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和“互联网+教育”被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向全国推广。

以良法促发展

政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对立法,我区始终坚持这样的理念:要紧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战略部署;制度建设,要对改革、发展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让立法与改革开放相伴而行。——宁夏率先在全国探索立法推进眼角膜捐献。

眼角膜病是我国主要致盲性眼病。目前,我区眼角膜病盲患者约4.98万人,青少年占10%,其中90%的患者可以通过眼角膜移植手术重见光明,而且手术成功率很高。但“捐者无门”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人愿意捐献自己的角膜,但却被多家医院谢绝,因为国家没有出台某种法规来保证双方协议的合法性......

2020年6月8日至9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草案)》,预计在年内实施。这是我区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制定眼角膜捐献地方性法规,以规范、鼓励和促进我区眼角膜捐献工作,让捐献者有“门”,让患者受益。

“宁夏中医药条例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快来参与”,市民李某对朋友说。像这样的立法征求意见还有很多。

“开门立法”。近年来,我区主动公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充分听取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开展立法调研及立法论证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保障了公众对宁夏政府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政府立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

五年来,共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70件,自治区政府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96件,生态环保立法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对168件政府规章和6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对报送自治区政府备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861件进行审查,并进行公开通报。这些工作的背后,是我区科学、民主立法机制的进一步健全。

一件又一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出台,像翼下之风托举支撑着美丽新宁夏建设扎实稳健向前跃进。

程序遏制权力任性

依法决策水平稳步提升

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从政府决策抓起。让政府决策不再拍脑门,要靠完善的程序。

 2019年9月,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正式出台施行,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整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我区坚持把依法决策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确保政府的行政决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措施的合法性。

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宁夏新闻网开展“民生实事”网上征集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网上调查,使行政决策更贴近和反映民意;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各阶层、各方面人员代表列席政府有关重大事项决策性会议,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

组建自治区政府专家咨询库和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区、市、县、乡四级政府及区直部门(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为政府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和法治把关人。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社会满意度不断上升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行政,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监督则是保障。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近年来,我区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专综结合”的思路,有序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行业领域执法。在银川市、吴忠市探索开展市辖区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将500余项执法事项分别下放给所辖区,建立覆盖城乡、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依托“数字政府”云平台和宁夏政务服务网,建立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基本实现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大大提升我区行政执法监管水平。

我区紧盯事关长远发展的污染防治、湿地生态保护、资源监督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垃圾处理等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仅2019年以来,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等空气污染企业28家,取缔1803家无证餐饮服务商家,查办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894件,责令1591家食品经营者改正不当经营行为……我区行政执法正自觉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健全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

依法能力不断攀升

法治的生命和灵魂是公平正义,它的公正体现在每一起个案之中,存在于每一个当事人的感受之中。

近日,李某等3人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诉前人民调解委的介入下,顺利拿到了第一笔拖欠的工资。他们喜极而泣。

“官”见官。2020年4月10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原告李某起诉被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宁夏司法厅厅长冯自保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法庭上与当事人面对面讲法、讲理,促使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微信不光能聊天,解决信访更方便快捷,让我们不用到处跑,省时又省事!”近日,大水坑镇红井子村民胡某高兴地说,加入“盐池县信访局局长微信接访室”后,该县信访局第一时间与大水坑镇政府联系,迅速解决了胡某家庭农场水电供需难题。

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纠纷化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我们一直在努力。

    五年来,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60件,办结2720件,4家仲裁机构办理案件5982件。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860多个,其中设立52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培养了一支拥有2万余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每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万余件,成功率达96%以上,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人民调解“四张网”、基层法治建设等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在全国率先出台信访工作地方标准,广泛开展网上受理信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成绩不仅印证过去,也昭示未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将继续砥砺前行、行稳致远,为建设好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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