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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许可流程
发表时间:2018-12-30   来源:     

律师执业许可流程表

 

程序

工作内容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申请与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设区的市司法局申报材料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一次性告知其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符合要求或者经过补正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窗口

首席代表

审查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实质要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处长

 

行政审批办提出审核意见。

 

3

行政审批办主任

决定

厅领导决定。

2

厅领导

送达

申请人按照窗口告知日期到窗口领取申请结果;如果提前办结,由窗口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请人。

自作出决定后十日内颁发证书。

 

 

 

窗口

首席代表

备注

1、1、法定期限为10个工作日。

2、优化办事流程后承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

2、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以备查验);

3、《实习人员登记表》;

4、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聘用或人事关系的证明文件;从法院、检察机关辞职已两年及退休的人员,还应当提交辞职、退休的证明文件;

5、申请人与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协议复印件;

6、近期2张2寸彩色证件照片;

7、未有受过:①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②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③系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④目前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证明;

8、视申请执业前的个人身份还需提交下例证明:申请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或者人事关系证明;申请人已与拟执业机构达成依法缴纳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的协议;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接转党组织关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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