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要求,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宁夏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现就我厅起草的《宁夏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宁夏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2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官网(宁夏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s://sft.nx.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26号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邮政编码:75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 “宁夏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nxfzjd@163.com,请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便于沟通交流。
附件:1.《宁夏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
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适用规则的修订说明
2.《宁夏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3.《宁夏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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