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员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拟任命自治区司法厅温静、万玮、陈燕、王晟、武丽、李燕、康春霞、马永靖、余学梅、张婷婷、雅娟共11人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14日至2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司法厅举报。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街新能源大厦宁夏司法厅
联系电话:(0951)4113492、4116410。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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