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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名单公示
发表时间:2025-11-2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联合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通报表扬的通知》(法办2025〕574号要求,通过组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自治区司法厅2025年34次党委会研究,同意推荐贺兰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基层股为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宁夏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

联系电话:0951—5160210

          0951—4112490(传真)

  

  

  

  

  

  

  

  

  

  

附件

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拟推荐对象

事迹简介

  

贺兰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贺兰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始终锚定人民陪审员工作目标,通过党建领航、强化组织协同、拓宽宣传渠道、规范选任程序、提升法律素养多措并举,持续推动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陪审员扎实履职,构建起“精准选任+全面参与+全程管理”的工作新格局,用坚实的人民力量筑牢司法公正的“铜墙铁壁”。以“党建+业务”为纽带融入基层治理,擦亮“红色“枫”景”党建品牌,选任87名政治过硬的党员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让更多“民间智慧”融入司法实践。牵头负责辖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严格执行公告、报名、审查、考察、公示和任命等程序,确保程序规范、环节完整。与县公安局、7个乡镇(街道)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审查750余人次,确保候选人符合规定要求。会同贺兰县人民法院、公安局成立选任(换届选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任小组日常工作,凝聚选任工作合力。立足陪审工作需求,构建“专业化+广泛性”的人民陪审员队伍。通过政府网站、贺兰电视台、“法治贺兰”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发布公告,明确选任条件与程序,提升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贺兰县人口分布与行业特点,科学选任人民陪审员150个,实现基层一线代表占比80%(涵盖社区工作者、律师、企业职工等),法律、教育、医疗、保险等专业人才占比50%,高中以上学历陪审员140名,少数民族陪审员31名。有效提升参与陪审的群众代表性与专业精准度。通过集中授课、庭审观摩、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模拟演示培训常态化开展“靶向培训”,持续为陪审员“充电赋能”,有效破解了陪审员履职保障难题。2023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共230件,履职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基层股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基层股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聚焦人民陪审员“选、育、管、用”全链条发力,持续强化管理服务、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秉持“优中选优、群众认可”原则,严把人民陪审员选任“入口关”,建立“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社会公示”三重过滤机制,重点选拔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优、群众威信高、熟悉社情民意的基层代表,确保队伍兼具广泛性与代表性。创新“常态化教育+精准化培训”模式,将职业道德、司法礼仪、廉政纪律作为必修内容。组织涵盖法律素养、调解技巧、审判实务等内容的专题培训3次,覆盖陪审员100%,有效提升了队伍专业能力,树立了“无袍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建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提质增效。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47人,队伍结构涵盖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企业职工、农民等多个群体,实现了行业分布、年龄结构、知识层次的科学均衡。主动加强与法院、财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规范补助发放流程,发放陪审员参审补助148900元,协调法院完善参审事务安排,提供便捷高效的履职条件。2022年以来,全区人民陪审员累计参与审判案件903件,参与调解纠纷96件,开展法治宣传12次。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中,成功促成多起矛盾实质性化解,服判息诉率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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