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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选任人员公示
发表时间:2025-07-21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有关规定,经确定名额、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程序,自治区司法厅拟选任马薇等20名同志为第三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就拟选任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选任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人:哈娟  联系电话:0951-4112490(传真)

附件:选任第三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7月18

    

  

附件:

选任第三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1

马薇

宁夏社会主义学院

2

马秀宁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已退休)

3

王少林

永宁县人大常委会

4

王应权

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

5

冉纯武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北安社区

6

任思瑾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7

许天兵

上海中夏(银川)律师事务所

8

杨伯学

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芦花村

9

杨璐嘉

宁夏京川律师事务所

10

张波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11

张维国

宁夏凯信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

陈福江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13

范海舟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4

赵静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

15

贾亮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16

郭昌亮

北京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

17

席佳福

宁夏法思成律师事务所

18

韩国明

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

19

蒙艳

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

20

燕子

银川市心理卫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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