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07-0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根据司法部20257月1日发布的公告(第6号),现就我区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57月78时至9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且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我区可享受放宽政策条件的地方共13个,分别为: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中宁县、红寺堡区。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57月14日至16日期间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7月17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及咨询电话

1.银川市司法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市民大厅(A区5楼10号窗口

咨询电话:0951-5556689

2.石嘴山市司法局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397号市总工会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52-2017021

3.吴忠市司法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北街50号吴忠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

咨询电话:0953-2122148

4.固原市司法局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区民生大厦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954-2081386

5.中卫市司法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政通东路5号中卫市司法局511室

咨询电话: 0955-7068818

如仍有疑问,可向宁夏司法厅咨询,咨询电话:0951-4110472。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t20250702_4951085_wa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