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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拟聘用专业人士委员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05-08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自治区司法厅拟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组建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拟聘用相关专家、学者35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人士委员。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8日至512日。公示期间,如对有关人选有异议,请向自治区司法厅反映。

联系电话:0951—5016583

电子邮箱:nxxzfyc@163.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人士委

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58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专业人士委员名单

黑静洁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副教授

刘庆国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施海智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

黄爱学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雷晓萍自治区党校教授

王萍丽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教授

戴新毅  宁夏大学法学院教授

胡世恩宁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柳向阳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主任

王晓兵 天器律师事务所主任

贺继军 北京市德鸿(银川)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辉 善知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 曦 浩晟律师事务所主任

郭昌亮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德恒(银川)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凤江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 宝 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主任

傅国旺  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树忠大远律师事务所主任

海贵福  上海中夏(银川)律师事务所主任

马全才  宁夏广夏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惠荣  宁夏国信公证处主任

郝运清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副主任

  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邢晓飞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丁惠军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赵恩慧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

黄元春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秉 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祁占虎  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宋自云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海权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

王国宁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旭华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泽元(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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