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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咪等7人任职执业公证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8-22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各设区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李璇等388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236号),任命李咪、王芳、吴彤、张泽芳、巩春夏、王义雯、王佳迪7人为我区执业公证员。请通知以上7人按《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到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办理执业证,并上报签名章备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819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王世奇  0951-4118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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