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一步了解掌握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对2022年8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公证系列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拟晋升三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2名公证员、拟晋升四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4名公证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4118494,收件地址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426号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司法厅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资格,自治区司法厅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8月19日
2022年度公证员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拟晋升三级公证员职称人员(2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安公证处(1人)
刘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立公证处(1人)
马淑珍
拟晋升四级公证员职称人员(4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安公证处(1人)
马 娟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立公证处(1人)
孙君燕
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公证处(1人)
张七妹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卫民公证处(1人)
王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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