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司法厅机关开展第二届公众开放日活动日,社会公众代表向我厅共提出30条9类意见或建议,经相关处(局、室)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建议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宣传推广,增强普法队伍综合能力,通过文字材料、普法视频等方式,让普法走进学校、社区、厂矿、集贸市场、商场、企事业单位等地方。根据普法对象来选择侧重点,做到精准普法,如未成年人保护、妇女保护、环境保护等,使大家做到知法、守法,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建议人:马鹏裴(自治区人大代表)
办理责任人:常虹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办理意见:举办自治区和各级普法骨干培训班,增强普法队伍工作能力。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工程,深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不断创新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加速推进便捷、智慧、高效的学法普法进程。深化“法律八进”,深入推动宪法法律进学校、社区、厂矿、集贸市场、商场、企事业单位等,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紧盯社会关切的未成年人保护、妇女保护、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抓住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指导督促相关执法管理服务部门,通过开展普法大宣讲等活动精准普法,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建议将开放日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增加开放次数,让更多的市民、各行各业人士参与到司法厅开放日中,打通老百姓和司法厅机关的沟通壁垒,缩小群众与行政部门的距离,让更多的百姓直观的了解司法系统的为民服务成果。
建议人:朴文花(自治区政协委员)
办理责任人:高立群
责任部门:办公室
办理意见:建立开放日活动长效机制,力争增加举办开放日活动次数,积极邀请各行各业人士参加司法厅开放日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在官网上及新闻媒体上宣传司法厅职责职能、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功能,让大家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对各处室、部门的亮点定期邀请记者采访,向社会公布。
建议人:马立群(自治区人大代表)
办理责任人:常虹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办理意见:协调各媒体、电视台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开辟司法厅职能专题宣传栏目。策划如“司法行政人的一天”“我来当一天调解员”等主题活动,通过主动设置议题,以“弱传播”展示职能。在“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上持续推送司法厅职责职能、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功能系列文章。全方位、立体化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认知度。同时大力宣传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好做法好成效以及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求真务实、便民利民、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
四、建议提高12348宁夏法律服务平台的知晓率、使用率,让群众想到法律时就想到12348热线。在12348外,提供更多的平台,让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更多、更深的投入到公共法律服务行业中,让法律人在工作之余能够发光发热。
建议人:刘丽晖(律师)
办理责任人:陆春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办理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和宣传工作,提升平台公众知晓率,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一体化深入发展,全面推广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宣传、实体平台配备智能终端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使得人民群众“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二是整合宁夏法律服务网、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确保群众无论通过何种方式都能获得线上线下标准化的服务。用户通过下载“12348宁夏法网”APP或关注“宁夏掌上13348”微信公众号,可查询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业务办理流程、规章制度等;咨询法律问题、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还可通过手机直接申请法律援助、预约人民调解、预约办理公证、发布案件信息。三是切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志愿法律服务机制建设。通过落实全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招募退休政法干警和具有法律专业素质的人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培养壮大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等措施,将更多的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公众吸引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当中。
五、建议完善实物档案的管理展示,有利于成果更好的保存,提高法律工作者、法律职能部门的使命感。
建议人:樊文丽(律师)
办理责任人:高立群
责任部门:办公室
办理意见:一是加强实物档案的整理收集,有更多的实物呈现,让司法厅的实物档案可以充分展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脉络;二是加强实物档案的解说,整理出规范生动的解说词,让实物档案通过解说在人们印象中活起来。
六、建议充分调研社会各领域、各阶层,制定并完善适合社会发展的规章制度,加强政府立法后的督导检查评估,以确保立法的实效性。
建议人:田明哲(自治区残联政研维权工作部调研员)
办理责任人:刘佳、刘连喜
责任部门:法治调研与督察局、立法一局
办理意见: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工作。在立法草案起草、审查过程中,注重通过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关注民生,广泛听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商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尤其是直接利益相关方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充分利用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这一平台,组织专家对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完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制度。立法草案通过宁夏日报、宁夏新闻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注重增强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实效,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尽量吸收采纳;对不予吸收的意见,给予必要的解释说明。三是加强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坚持政府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定期对政府规章进行清理,适时修改或者废止。根据政府规章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机关对政府规章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及立法质量等进行全面调查和综合评价,形成评估报告,作为修改或者废止政府规章、完善配套制度和改进行政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大对法治工作的调研,重点开展影响法治政府建设、民生领域反映强烈问题的专题调研,形成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制定并完善适合社会发展的规章制度。五是提请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明确督察主体、督察内容、督察程序,为开展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七、建议加强对社区的支持,如共建青少年工作站,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可以多与社会共建,将校外的知识通过社区传递。
建议人:汤琼(富宁街西关社区党委专职副书记)
办理责任人:常虹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办理意见:加大对各地各部门高质量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加强对自治区关工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等青少年普法牵头部门工作的指导,形成牵头部门总体协调、牵头部门和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其他组织发挥作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动局面。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关爱成长 法律护航”、“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通过与社区联创共建等举措,不断提高青少年普法的渗透力和实效性。
八、建议多举办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人员的培训交流活动,增强社区法律咨询和矛盾调解、律师业务及公证、司法鉴定的能力,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建议人:汤琼(富宁街西关社区党委专职副书记)
办理责任人:魏进德
责任部门:律师工作处
办理意见:2019年,司法厅及宁夏律师协会、宁夏公证协会、宁夏司法鉴定协会争取专项培训经费,先后举办了律师青年领军人才、律师参与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文检痕检、公证人员等近20个涉及不同业务领域的培训班等,侧重对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的实战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在今后的培训班举办中,我们将重点进行与群众所需法律服务紧密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通过做实“法律八进”,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吸收的方式,加大与基层群众之间的交流,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九、建议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业务发展。
建议人:汤红梅(自治区机关工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副主任)
办理责任人:马学宝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办理意见:针对建议,司法厅将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以“责任清”为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抓书记、书记抓”的理念,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和司法行政党建“五项制度”为抓手,坚决整治“灯下黑”“两张皮”,切实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二是以“强自身”为手段,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丰富党支部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拓宽党员管理教育渠道,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把提升政治素养体现在实际行动中,贯穿于党性锻炼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提升机关党员党性修养。通过创新成立“学习讲堂”和“青年读书小组”等功能性党组织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高机关党员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三是以“接地气”为支撑,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学雷锋志愿服务、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德耀宁夏”行动。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和内容,打造“党建+”品牌活动,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党的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业务工作为创建内容的厅机关文明处室创建活动。领导群团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文体活动,开展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活动,做好重大疾病、困难职工帮扶等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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