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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1-03-0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宁夏司法厅2020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司法厅党委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积极示范引领,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支撑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提出我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会议精神的初步意见,并与整体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重点领会“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法治建设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全系统举办4次司法行政大讲堂、安排39个培训班,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职责,筹备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印发《2020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厅党委先后召开10次党委会、17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督察、减证便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全面集中清理等重点工作。厅党委书记、厅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履行好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系统作表率。

(三)加强责任落实和督察考核。筹备召开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情况,自治区政府主席咸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确定7个综合示范创建地区(单位)和10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积极协调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自治区党委年度督查计划,组织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督察“回头看”、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查,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肯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7个市、县(区)和48个政府部门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效能目标考核,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四)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坚持党的领导,正确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选派法治力量,组成专班,参与自治区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为自治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建立司法厅疫情防控指挥部和6个工作组,制定8项工作机制、“十个一律”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强化精准防控,汇编《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选编》《法律知识问答手册》,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365天“不打烊”服务,引导群众积极配合、科学有效防控疫情,组建67个法律服务团队,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准确把握重点任务,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司法厅党委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决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精准聚焦重点,切实补齐短板,全面提升能力,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司法行政职权事项,实现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整体压缩20%,申请材料减少30%,办理环节压缩10%,基本实现“即来即办、即办即走”和线上线下同步服务。“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由48项扩大到70项。将微视频运用到行政审批现场勘验过程中,受到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二是明确清单职权会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等部门编制《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等5个清单419项职权,基本实现“五个清单管理权责”。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指导目录》,将5类72项职权编入目录,依法明确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主体地位。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一线接”城乡全覆盖,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年解答咨询84155同比增加152%,实体平台群众满意率达100%。建成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和石嘴山市光明中学两个全国首家法考基地,有效解决法考考点设置难、考点不固定等问题。组建由24名律师组成的宁夏涉外律师人才库,完成我区对应国家的经贸法律法规数据汇总。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万余件,为近2万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办理公证7万余件,司法鉴定业务1万余件,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不断提升。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是切实抓好重点领域立法。重点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领域立法2020年,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8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修改政府规章5件。二是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沟通反馈机制,推动建立1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畅通开展立法项目征集、征求公众意见和立法后评估渠道。2020年,共开展区内外立法调研及立法论证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100余场次,实现立法协商和听取意见工作常态化。三是严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司法厅立法专家库和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认真办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征求意见567件,严格审查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及五市政府报送备案的180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向国务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报备率、规范率均100%。

(三)健全完善程序规则,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会议制度,对拟提交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先期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主动协商会商,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或办法,涉及重大政策措施的事项,在会前开展专家论证,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2020年,召开41次厅党委会、27次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重要事项。是严格决策合法性审核。健全内部决策审核机制,明确专门处室负责内部审核,各处室拟订的规范性文件未经过合法性审一律不得提交厅长办公会讨论、作出决定2020年,审核厅机关各类文件96件,办理征求意见63件,16件现行制度进行多轮合法性审核,有效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制定《司法厅开展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述职工作制度》,组织遴选自治区政府新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和法律顾问。2020年,审核厅机关各类合同、文件104份,参加各类会议4次,12名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依法治区办开展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全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精神,制定印发《2020年行政执法重点任务推进方案》,筹备召开自治区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进会,通报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制定《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细化19项具体任务,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是全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建成集行政执法公示等功能为一体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法律法规1330余部、执法案由1.8万余条、权力清单3.4万余个,接入市场主体60多万家,实现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网上考试、网上发放执法证件。开通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换发执法证“绿色通道”,确保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0年,网上培训9344人次,办理执法证8000多件。三是扎实组织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针对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执法评议、案卷评查和实地调研督导,加大对行政诉讼败诉等行政案件责任过错追究力度,全区累计自查自纠582个问题,整改564项。

(五)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20年,共办结21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全部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答复意见在司法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在宁夏法律服务网、司法厅门户网站设立网上信箱、投诉电话并做好投诉回复处理工作,让社会公众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司法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度宁夏满意度评价工作多项数据指标位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前列。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主动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宁夏法律服务网、“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民互动。2020 年,在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创办“一周法治要览”“法治政府建设”等10个栏目,推送发布1586条信息。在司法厅门户网站发布或转载信息1390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收到群众来信45件,均得到及时办理,人民群众满意率达99%。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打造“塞上枫桥”工作品牌,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得到郭声琨同志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2020年,宁夏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工作实现“双无”,即无涉及司法行政系统进京上访人员(全国三省之一)、无涉及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来信(全国唯一)。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仲裁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厅长冯自保同志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案件,示范推动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2020年,承办自治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561件,结案541件,结案率96.43%,行政应诉案件54件;办理司法厅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全区仲裁机构共办理仲裁案件21321件,标的额16.3亿元,行政复议、仲裁化解争议作用得到进一步有效发挥。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指导完成27个市县区和56个责任单位的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推动“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全面部署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累计发放手册、书签20余万份,创作法治文化作品30余部,全区45万余人次参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赛。加强与媒体的联合融合,开通“宁夏法治”抖音号、快手号,形成以“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为核心新媒体“矩阵群”,关注量达17.5万。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自治区司法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有力,部门协作配合不够顺畅,整体合力不强。二是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不足,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有待健全,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不均衡不充分。

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快研究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筹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观摩会,全面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法治政府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的把握和认识,寻找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三是积极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地区和项目,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四是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督察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二)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一是健全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制定《自治区司法厅立法协商工作办法》《自治区司法厅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意见反馈办法》《自治区司法厅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行政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加强立法风险防范。制定出台《自治区司法厅立法风险评估办法》《自治区司法厅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完善立法后评估机制,做到全流程把控,增强立法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严格做好备案审查监督和清理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清理工作部署,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经过审查的文件不逾越政治红线、法律底线,维护法治统一。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一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全区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统一综合执法服装和标志式样,增强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威慑力。二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全面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有效发挥监督平台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作用。切实加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考试管理,坚决杜绝冒名替考等现象。三要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和行政裁决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公布自治区行政裁决事项第二批清单,建立健全行政裁决与人民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一是提高法律服务经济保障民生能力。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335工作模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深入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探索开展值班律师法律援助质量专项评查,规范派驻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快推进公证服务“跨省通办”和“互联网+公证”服务,深化改革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优化司法鉴定机构布局,积极稳妥推进银川、石嘴山、吴忠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改革,加强我区仲裁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二是推进“塞上枫桥”调解品牌建设。推动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打造标准化司法所,更好发挥司法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调解等职能,促进司法所在服务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三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编制我区“八五”普法《规划》,筹备“七五”普法表彰和“八五”普法启动工作。推动“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共享融通,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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