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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宁司函〔2021〕46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42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现就吴灵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宁夏黄河文化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宁夏黄河文化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将开展高质量发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建设宁夏黄河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作为全区“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自治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中。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下发后,自治区司法厅起草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38条具体措施,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融入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去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提出了建设宁夏黄河法治文化带,是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法治文化的重要举措。目前,利用黄河工程设施、风景名胜区、滨河公园、休闲广场、沿黄生态廊道等,已支持5个市县区建设自治区黄河法治文化带示范项目,计划到2025年完成至少10个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项目,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7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0951-411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