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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9-27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

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公开办〔2021〕28号)要求,为进一步让市民、公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自治区司法厅定于2021年10月13日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3日(周三)下午14:00-17:00

二、活动主题

法律服务在身边,法治为民在行动

三、活动内容

(一)进机关。邀请市民代表走进基层司法所(凤凰北街司法所),了解司法所的职能,以及日常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相关情况。邀请市民代表走进司法厅机关,举办开放日座谈会,听取代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代表解答相关问题。

(二)进现场。邀请市民代表走进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司法厅窗口),参观窗口办理律师、司法鉴定、公证等行政审批及服务工作,深入了解政务服务流程。

(三)进会议。邀请市民代表列席由司法厅牵头组织召开的政府规章(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法)立法座谈会,让代表了解我区制定出台政府规章的工作程序,提出意见建议,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增强政府决策可行性。

四、邀请对象

司法厅所在辖区内专家、学者、记者、职工、企业家、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等代表25人。若报名超过预定人数,则随机选取。

五、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nxsftbgs@163.com,或直接拨打电0951-4113470报名。报名时间截至10月12日。

六、注意事项

1.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方便联系。自治区司法厅将在活动开展前1天电话确认参加人员。

2.报名代表在接到自治区司法厅确认电话后,未按时参加当日活动的,视为主动放弃。

3.参加人员请于10月13日下午14:00在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四楼党委会议室参会。(地址:兴庆区解放西街426号)。

4.如遇重大事项冲突等因素无法如期进行,自治区司法厅将另行通知。

5.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当日须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

附件:自治区司法厅“政府开放日”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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