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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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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90号提案答复的函

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营造我区法治建设优良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着力推进守法普法工作落地生根的建议

“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宪法宣传教育、民法典普法等,重大主题法治宣传扎实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重要基础。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印发“八五”实施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八五”普法决议,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各地各部门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讲党课380余场次,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百名律师基层法治大宣讲”,举办各类专题讲座近千场次。以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强化“执法就是普法”“执法人就是普法人”的理念,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会前学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各执法、司法机关主动普法,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宪法诵读、宪法讲座等专题活动,全区共有60余万人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开展宣讲活动2000余场,100余万人次参加各类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先进区建设,加强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审核工作,向司法部推荐申报12个村居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公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述法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述职内容,实现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全覆盖,开展“百场普法进工地”和现场维权接访活动,实现全区17.6万退役军人实现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组织80余场“反家庭暴力”等宣讲活动。着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改革创新探索实施“农村+社区”培育全覆盖,“线上+线下”培训管理及“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宣传、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截至目前,我区已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68758人,培养骨干8693人。

(四)法治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81号),明确八大工作任务33项措施全面推进黄河法治文化带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2021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累计投入资金2200万余万元,支持市、县(区)建设法治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10个截至目前,全区共建设法治文化基地203个。依托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组织“一切为了人民——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演出、“12·4”法治文化演出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

(五)智慧普法活动提质增效。全面深入开展媒体普法,宣传、网信、司法行政部门、宁报集团、宁夏广播电视总台等联合开展公益普法,构建起以“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为核心的区、市、县新媒体普法矩阵群,关注人数达26万人,阅读量累计达400万人次。开设“宁夏法治”官方抖音、快手号,开辟了宁夏普法短视频宣传阵地。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我与宪法”微视频和普法动漫征集活动,报送作品200余部,获奖11部,荣获全国“优秀组织奖”。结合宪法宣传、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保护妇女权益,组织开展了五期“网络普法 与法同行”系列主题知识竞答活动,累积参赛人数达10万余人次。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筛选贴近农民生活、通俗易懂的鲜活案例,定期组织村民旁听巡回法庭审判;利用“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将便民服务流动法庭开在田间地头;联合律师共同推出《律师说》系列普法宣传短视频20部。

二、关于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共建共享的建议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层层压实。区构建纵横一体、上下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由15个职能部门组成的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会议制度,加强了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银川市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年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区、市、县(区)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全覆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吴忠市、中卫市、中宁县主动作为,积极筹划,通过组织召开公共法律服务第一次联席会议或工作推进会议、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近年来,各地、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机制、工作机制,以制度化为保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运行。自治区司法厅出台《自治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2020—2022年)》《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0—2022年)》《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自治区检察院研究起草《关于在全区开展人民检察院审查前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审查阶段法律援助工作试点全覆盖;中卫市印发《市本级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石嘴山市出台《关于加强民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畅通更多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提仲裁工作的公信力

(三)公共法律服务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全面推行“1335”工作模式,将实体平台的深度服务、热线平台的方便快捷和网络平台的全时空有效融合,建设了具有宁夏特色、适应时代要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搭建“宁夏智慧法律服务调度管理平台”,将网络、实体、热线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一网打尽”,实现“一台多端、协调联动”。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投放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334台,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可视电话2784台,全区智慧法律服务覆盖率达100%。银川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百村工程,在110个偏远乡村投放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不断延伸工作触角。同心县在全区率先打造“无人律所”4家,开启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四)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效应逐步彰显。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各领域,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法援惠民生”工作品牌建设,连续开展“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专项行动,开辟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2020年以来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8万人次。自治区司法厅先后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被司法部评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利通区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建立“王兰花家庭纠纷调解热心小组”,大武口区“许安平工作室”、同心县“老马个人调解工作室”等一批特色调解品牌深入民心,扎实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切实提升。各地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精准服务。自治区司法厅出台《疫情期间宁夏公共法律服务十项措施》,开辟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帮助。吴忠市组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顾问团,重点服务医疗机构、中小型企业及困难群众,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石嘴山市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公证伴我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全市179名专职律师先后为257家部门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10935件;固原市实施八项便企利企措施,通过开展“法治体检”、开通绿色通道、化解涉企纠纷、打造专业法律团队等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案件3万余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万余件,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关于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的建议

(一)加强人民调解基础工作保障。司法厅注重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问题,指导各地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修订人民调解工作办法等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依托综治信访工作站,做到人民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全区现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约3868个,人民调解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分别为20134名和711名。各地积极创新调解组织形式、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全区共成立41个由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调解能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室。今年以来,全区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约1.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在96%以上。

(二)推动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衔接机制。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意见》,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和建立人民调解和公安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及时调处各类民间纠纷的工作机制,实现“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联动对接,通过合理引流,民警出警率日均下降10%以上。与自治区高院联合制定了《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与诉讼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在基层人民法院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28个,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实现诉讼与人民调解程序的高效对接,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缓解了法院办案压力。与自治区信访局对接,共同推进访调矛盾纠纷对接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70个,设置信访事项调解窗口(室)162个。

(三)建立司法行政资源一体化调解机制。司法厅印发《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建设的通知》在全区创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239个,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综合平台,有序引导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驻调解中心,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合力,扩大调解的社会效应,不断提高调解工作针对性和精细化水平。积极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资源,为调解工作开展提供专业化法律支持,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闭环调处。

非常感谢对我区法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不断强化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讲政治、把方向、勇担当、抓落实,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战略中担当作为,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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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22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411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