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5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宁夏司法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7-30

                                  

    

[A]

  [同意公开]

  宁司函〔202145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453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妇联:  

现就马玉芳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全社会行动起来,对家庭暴力说“不”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关于提案中“把《反家庭暴力法》纳入各级各部门普法工作重点,尤其要加大对男性的普法宣传力度,让‘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的意识深入人心”的建议,自治区司法厅将通过制定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把加强妇女儿童等重点群体、《反家庭暴力法》等重点内容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通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发挥各级法律顾问(律师)作用,健全人民调解“四张网”,协助妇联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726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0951-411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