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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意见征求结果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12-01

《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汇总表


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提请单位

自治区司法厅

采纳汇总情况

收集34条意见建议,采纳29,未采纳5

序号

原稿内容

部门意见

是否

采纳

采纳修改情况或未采纳理由

1

原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培养、引进、评价、激励等机制,创新人才政策措施,拓宽人才流动渠道,为人才引进做好服务保障,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对市场需求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在职称评定、医疗社保、住房安置、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保障,吸引和支持优秀人才来宁创业。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建议将第五十六条“对市场需求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在职称评定、医疗社保、住房安置、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保障,吸引和支持优秀人才来宁创业。”修改为“对高层次人才在职称评定、医疗社保、住房安置、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保障。”

现第四十七条【人力资源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培养、引进、评价、激励等机制,创新人才政策措施。对高层次人才在职称评定、医疗社保、住房安置、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保障。

2

第二十八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宜划尽划的原则,推动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整链条划转至集中审批部门统一行使,系统性优化再造审批流程。

自治区党委编办:

目前对相对集中许可权,不宜作统一规定。

删除

理由:相关部门对该条有较大争议

3

第十七条【融资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完善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创新金融产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和信贷流程,推行线上审批放贷,推行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保单等抵押质押

宁夏银保监局:

建议将第十七条中相应部分修改为:“探索开展推行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保单等抵押质押”

现第十九条【融资保障】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和信贷流程,推行线上审批放贷,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保单等抵押质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诚信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

4

第十八条【信用金融】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融资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机制,归集共享各类信用信息,探索推广信用融资。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对抵质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逐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降低融资担保评估费用。

宁夏银保监局:

建议将第十八条修改为“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对抵质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逐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降低融资担保费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现第二十条第二款  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降低融资担保费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对担保的依赖。

5

第五十七条【基本公共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托幼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建议将五十七条中的“托幼机构”修改为“托育机构”。

现第五十三条【基本公共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托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

6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各类政务服务和税费减免等事项,以及关联的公用事业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应当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推行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

宁夏税务局:

建议将三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各类政务服务和公用事业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当进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应当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推行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各类政务服务和公用事业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当进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应当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推行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

7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协同税务部门对在国家授权幅度内确定的税额标准,应当公开征求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并按照减轻税负的原则确定。

宁夏税务局:

建议将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财政部门应当协同税务机关对在国家授权幅度内确定的税额标准,应当公开征求纳税人和缴费人意见后确定。

部分采纳

现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税务部门对国家授予地方确定税率等决策事项公开征求纳税人意见,并经自治区审定后确定。

8

第十八条第一款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及审批服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水电气热网等相关审批流程,推行备案制和承诺制。

自治区住建厅:

建议将第十第一款修改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及审批服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水电气热网等相关审批流程,推行备案制和承诺制。”

部分

采纳

现第十七条【获得公用服务】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及审批服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水电气热网等相关审批流程,推行备案制和承诺制。

9

第十八条第二款依托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水电气热网报装全程网办。

自治区住建厅:

将第十八条第二款……依托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水电气热网报装全程网办。修改为“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水电气热网报装全程网办”

现第十七条  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水电气热网报装全程网办。

10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并公布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的全流程审批事项清单,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其他专业系统办理的清单内事项,应当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自治区住建厅:

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并公布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的全流程审批事项清单,并通过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其他专业系统办理的清单内事项,应当与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现第三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并公布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的全流程审批事项清单,并通过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其他专业系统办理的清单内事项,应当与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11

将第三十九条“【施工许可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制度,由相关审查部门负责对图纸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依据;经联合审查后,其他部门不得再进行单项技术审查。……”

自治区住建厅:

建议修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制度,由相关审查部门负责对图纸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联合技术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依据;经联合审查后,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其他部门不得再进行单项技术审查。……

第三十七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制度,由相关审查部门负责对图纸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联合技术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依据;经联合审查后,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其他部门不得再进行单项技术审查。对审查中需要修改的内容,设计单位应当限时完成修改。

12

第十五条第二款:20千伏以上高压电力外线工程、供水和中低压天然气外线工程项目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自治区住建厅

建议修改为:20千伏以上高压电力外线工程、供水和中低压天然气外线工程项目,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并联审批,推行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获得公用服务】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及审批服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水电气热网等相关审批流程,推行备案制和承诺制。

对低压非居民用户(含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电力外线工程和20千伏及以下用户电力外线工程依法免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实行备案制;20千伏以上高压电力外线工程、供水和中低压天然气外线工程项目,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并联审批,推行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水电气热网报装全程网办。

13

第三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单,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等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清单制+承诺制”审批,对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非关键要件在审批流程中探索试点“容缺后补”机制。

自治区住建厅:

建议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并公布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的全流程审批事项清单,并通过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其他专业系统办理的清单内事项,应当与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现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并公布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的全流程审批事项清单,并通过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其他专业系统办理的清单内事项,应当与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14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商务部门应当协调相关部门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申报人提供进出口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税费支付申报、贸易许可申报和原产地证书申领等全流程电子化服务。推进自治区电子口岸与港口、交通等信息化平台以及地方电子口岸互联互通,提升电子口岸综合服务能力。

自治区商务厅:

建议修改为: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根据企业需求,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为申报人提供进出口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税费支付申报、贸易许可申报和原产地证书申领等全流程电子化服务,推进口岸物流单证无纸化。

现第四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根据企业需求,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为申报人提供进出口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税费支付申报、贸易许可申报和原产地证书申领等全流程电子化服务,推进口岸物流单证无纸化。

15

第二十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营造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在财政扶持、费用减免、金融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专项政策,并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自治区国资委

建议将二十条删除,违反平等对待原则

删除

理由:自治区已经制定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条例。

16

第四条【基本原则】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以审批最简、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为目标,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强化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自治区审计厅:

第四条中“完善法治保障,...强化法治保障”表述重复,建议修改

第四条【原则目标】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审批更简、流程更优、体制更顺、机制更活、效率更高、服务更好为目标,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17

第十六条【减税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开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定和执行。

财政部门应当协同税务部门对在国家授权幅度内确定的税额标准,应当公开征求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并按照减轻税负的原则确定。

自治区财政厅:

建议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税务部门对在国家授权幅度内确定的税额标准,应当公开征求纳税人意见后确定。

部分采纳

现第十八条第二款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税务部门对国家授予地方确定税率等决策事项公开征求纳税人意见,并经自治区审定后确定。

18

第十八条【信用金融】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融资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机制,归集共享各类信用信息,探索推广信用融资。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对抵质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逐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降低融资担保评估费用。

自治区财政厅:

建议删除第十八条中: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降低融资担保评估费用。

现第十九条第二款  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和信贷流程,推行线上审批放贷,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保单等抵押质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诚信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

19

第二十三条【方便企业退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与人民法院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设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制定破产企业劳动关系处理预案,保障破产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自治区财政厅

建议将设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明确写清由市县区设立

现第六十九条【方便企业退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与人民法院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用于破产企业的司法处置。

20

第三十一条  各类政务服务和税费减免等事项,以及关联的公用事业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应当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推行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

自治区财政厅

建议修改为:各类政务服务和公用事业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当进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应当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推行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

现第二十七条二款

各类政务服务和公用事业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当进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应当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推行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

21

第五十三条【惠企政策资金直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行政策兑现事项集成服务模式,全面梳理需要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行政奖励、资助、补贴等各项惠企政策,编制并及时更新惠企政策清单,完善惠企政策集中发布、归类展示、查询搜索等功能,主动精准向企业推送惠企政策。探索搭建涉企奖补资金直达平台,实现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免予申报、直接享受。

自治区财政厅

建议将“全面梳理需要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行政奖励”修改为:全面梳理需要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行政奖励。同时删除“探索搭建涉企奖补资金直达平台,实现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免予申报、直接享受

第四十九条【惠企政策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行政策兑现事项集成服务模式,梳理需要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补贴等各项惠企政策,编制并及时更新惠企政策清单,完善惠企政策集中发布、归类展示、查询搜索等功能,主动精准向企业推送惠企政策,利用涉企惠企政策各类平台,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资金直达等各项惠企政策。

22

第五十五条【创新生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创新机构和平台载体,共建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

自治区科技厅:

建议修改为: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机构和研发平台,持续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第五十一条【科技创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机构和研发平台,持续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资金投入

23

第五十五条【创新生态】加大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资金,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重点产业、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多元化竞争研究制度。

自治区科技厅:

建议将“实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多元化竞争研究制度。”修改为:实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

“赛马制”、定向委托等制度,着力提高创新效率。

理由:一是多元化包括各种形式,二是过于具体,某种形式未必适合某个项目。

24

第三十条【政务服务标准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材料、环节、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动态调整。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办事指南中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不得含有其他、有关等模糊性兜底要求。

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

建议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修改为:“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

现第二十六条【政务服务标准化】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对同一事项应当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按照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的要求...

25

第五十三条【惠企政策资金直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行政策兑现事项集成服务模式,全面梳理需要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行政奖励、资助、补贴等各项惠企政策,编制并及时更新惠企政策清单,完善惠企政策集中发布、归类展示、查询搜索等功能,主动精准向企业推送惠企政策。探索搭建涉企奖补资金直达平台,实现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免予申报、直接享受。

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

建议增加“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增设惠企政策资金的办事窗口,方便企业申报。”

现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增设惠企政策资金的办事窗口,方便企业申报。

26

建  议

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

建议将第二十一条调整至第四章、第二十三调整至第六章

均进行了调整

27

建  议

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

建议将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图审豁免、容缺办理等经验加以固化

条例草案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从第三十四至第三十八条均为地方经验固化条款。

28

第九条【市场主体权利】市场主体享有地位平等、公平竞争的权利,其人身权、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和用人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定价、内部治理、

第十三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行证照分离、一业一证、一照多址等改革。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吴忠市政府

建议删除“定价”“一业一证”“一照多址”“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第十五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手续。实现一次性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印章制作、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实名认证,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

第二十一条【知识产权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推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衔接,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29

建  议

吴忠市政府

建议市场主体保护单独设置一章

理由:市场主体保护包含在“市场环境”之中

30

第三十五条【减证便民】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

吴忠市政府

编制证明事项清单,属于市政府职能,建议修改

理由:司法行政部门是证明事项的编制部门,清单编制完成后,由政府对外公布。

31

建  议

吴忠市政府

建议第五十一条增加法治培训内容

第四十八条【培育企业家队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企业家队伍培育,对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法律培训...

32

  

吴忠市政府:

建议增加非强制性执法等柔性执法内容

理由: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了相关内容,地方立法不再照抄上位法。

33

  

吴忠市政府

建议增加从自治区层面带头精简涉企调研和会议,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理由:精简涉企业调研不易掌握,法定调研不能少,当然尽量减少,是应当的。

34

第七十六条【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制市场主体赞助、捐赠等摊派行为的;

吴忠市政府:

建议将“(四)强制市场主体赞助、捐赠等摊派行为的;”修改为:(四)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市场主体赞助、捐赠等摊派行为的

第七十六条【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市场主体赞助、捐赠等摊派行为的;